美國線上(America On Line)創辦人之一的Steve Case日前在華盛頓郵報(Washington Post)發表專文,標題為「該是分家的時候了」(It‘s Time to Take It Apart),表達了他個人對於美國線上時代華納公司(AOL Time Warner)在合併的六年之後,應該考慮分家的個人看法。
Steve Case不但是美國線上的創辦人之一,同時也是六年前時代華納收購美國線上的重要推手。不久前他還是時代華納的董監事之一,不過在他提案要分割時代華納為四家公司,卻遭到董事會駁回之後,就請辭董監事職位了。目前Case仍然是公司內的最大個人股東,個人持股超過2.5億美元。
他在文中提到,六年前,他主導合併案是因為當時他認為寬頻時代即將來臨,而時代華納擁有廣大的媒體資源以及有線電視硬體設施,兩者結合將可以刺激美國線上的電話撥接用戶加速轉為寬頻用戶,美國線上當時的網路優勢也可以為時代華納帶來成長。不過,這些預想中的優勢完全沒有發揮出來。
他認為,合併的失敗有很多原因。首先,時代華納並沒有如預期的積極發展寬頻纜線技術,而是將重心放在媒體事業上。而AOL也因為整合後公司內部的壓力而將研發重點轉到網路電話上,但很可惜的當時寬頻技術沒有成熟,因此並沒有成功。加上1999年尾網路股開始泡沫化,在網路相關股一片慘綠之下,合併後的時代華納反被AOL拖垮,市值在一年內暴跌到剩下三分之一,公司研發資金不足,讓美國線上逐漸失去競爭力,被後起之秀如Google、Skype以及老競爭對手微軟給超越過去。
Steve Case 認為,既然公司陷入無法有效整合的情況,把時代華納分割為四家獨立事業體會更有助於企業成長。時代華納有線電視(Time Warner Cable)可專攻有線電視通訊領域。時代華納娛樂公司(Time Warner Entertainment)將可以專注在電影及電視事業上,旗下的華納兄弟(Warner Bros.)、New Line、HBO等電影及電視頻道原本就很有競爭力。時代公司(Time Inc.)則專注在雜誌本業上,同時可以朝向多媒體化、電子化發展,不必受限於要和原來的母公司合作發展新技術。
而Steve Case也承認,其實分割後的第四家公司美國線上(AOL)應該會是當中最有利的。因為網際網路越來越重要,像是Google、Yahoo!、eBay、 Skype等公司在這兩年都快速的成長,AOL的廣告獲利也在這兩年大有起色,加上AOL用戶一直都很穩定的在成長,連競爭對手Google和MSN都有意和AOL合作。他認為,AOL如果獨立,將會有自己的股票和資金,股價成長將會比現在快速,會站在更有利的位置和對手競爭,同時也更有機會購併其他較小較新的公司以取得新技術。
雖然也有股東如大戶Carl Icahn抱持著和Steve Case一樣的看法,但對於現階段的美國線上時代華納來說,AOL的成長對公司整體來說是利多,可以藉由這個部分來提升企業整體的價值。不難想像董事會為何不願意這個金雞母在此時分家。
原文發表於華文企管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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